網絡音樂服務商間獨家版權轉授權取得新突破,騰訊向網易轉授150萬首音樂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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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騰訊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聯合對外發布消息:雙方達成版權戰略合作,轉授音樂版權150萬首,其中包括騰訊QQ音樂獨家代理版權的華納音樂、索尼音樂、杰威爾音樂、福茂音樂、《我是歌手第三季》等內容。雙方稱“今后將攜手共同促進數字音樂行業正版化建設,創新商業模式,共建音樂產業生態。”10月13日,騰訊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聯合對外發布消息:雙方達成版權戰略合作,轉授音樂版權150萬首,其中包括騰訊QQ音樂獨家代理版權的華納音樂、索尼音樂、杰威爾音樂、福茂音樂、《我是歌手第三季》等內容。雙方稱“今后將攜手共同促進數字音樂行業正版化建設,創新商業模式,共建音樂產業生態。”
這是國家版權局于今年7月出臺《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后,國內音樂平臺間達成版權合作的首個案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認為,這預示著兩家大型網絡音樂服務商間獨家版權轉授權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對于規范網絡音樂版權秩序、推動網絡音樂服務商建立良好的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和運營生態具有積極作用。
據了解,騰訊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正式簽署的轉授權合作協議中規定,騰訊授權網易使用涵蓋20余家唱片公司曲庫內容的音樂版權,網易則除了支付合作協議期間相關版權使用費外,還需補交雙方簽署合作協議之前使用騰訊QQ音樂版權內容的相關費用。
騰訊QQ音樂和網易云音樂均擁有上億用戶,兩家大型網絡音樂服務商間從前幾年屢屢對簿公堂,到今年冰釋前嫌、握手言和并達成戰略合作,這不僅僅是企業間的行為,對于整個中國數字音樂行業來說無疑也是一件大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段玉萍10月13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騰訊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達成版權戰略合作予以肯定。她評價說,騰訊與網易的戰略合作,既可以避免因版權糾紛而產生社會熱點矛盾問題,也可以避免因音樂網站間糾紛訴訟不斷而導致的浪費行政和司法資源。同時,有利于對音樂作品權利人的保護,有利于音樂作品的合法傳播,有利于防止權利的壟斷等現象。
段玉萍表示,鑒于音樂作品版權狀況比較復雜,往往包含多種權利、使用分散,且公眾需求量大等特點,國家版權局在整治網絡音樂版權秩序的同時,一直在推動網絡音樂服務商間進一步探索合理的授權模式和商業模式,以促進音樂作品的廣泛授權和有序傳播。她還表示,權利人將權利獨家授權給一家網站的做法不可取,建議權利人在授權時要尊重音樂傳播規律,考慮國內用戶的使用習慣,遵循國際慣例。
“網易云音樂是第一家與我們合作洽談的音樂平臺,雙方克服困難達成合作,都彰顯十足的誠意和開放的態度,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同時我們也希望行業的參與者,都能重視版權建設,創新數字音樂的商業模式,共同打造音樂產業的生態價值。”騰訊數字音樂部總經理吳偉林表示,國家版權局下發《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對于改善網絡音樂版權秩序、打擊盜版行為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由此,也促成了騰訊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間加快了轉授權合作的談判對接。
“很高興能與騰訊就音樂版權方面達成合作,我們雙方都為此付出了諸多努力,一切都非常值得。騰訊對于此次合作給予了很高的配合誠意,也最終促成了此次合作。”網易云音樂高級總監王磊表示:“希望雙方在未來能有更多合作,共同對中國數字音樂行業的發展壯大做出努力,為音樂用戶提供更多更好的音樂服務。”
(賴名芳)